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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拉丁美洲传媒业发展概览(一)

2024-05-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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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丁美洲,传媒业多以私营媒体为主,公共媒体相对薄弱,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媒介变革深度推进,新兴媒体在用户规模、营业收入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已超越传统媒体。美国借助资本、技术、内容等方面优势,持续强化其在拉丁美洲传媒业中的垄断地位。拉丁美洲国家也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致力于提升国际话语权。


本公众号分三期刊发文章全文。


在拉丁美洲,传媒业多以私营媒体为主,公共媒体相对薄弱,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媒介变革深度推进,新兴媒体在用户规模、营业收入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都已超越传统媒体。由于毗邻美国,拉丁美洲的传媒业发展深受美国影响,也可以说被美国垄断。例如,在2022年拉丁美洲地区广告营业收入的版图中,美国三家互联网公司(Meta、谷歌和亚马逊)的份额之和高达45%。基于语言和文化的独特性,拉丁美洲传媒业发展具有自身特色,在全球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传媒市场上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一、拉丁美洲传媒发展基本格局


经过多年发展,拉丁美洲已经形成了一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集团,如墨西哥特莱维萨集团(Televisa)、巴西环球集团(Rede Globo)等。其中,特莱维萨集团是世界最大的西班牙语传媒公司,业务领域涵盖影视、广告、娱乐业、出版发行以及飞机租赁、食品加工等。特莱维萨集团也积极拓展美国市场。在全球西语传媒市场中,拉丁美洲地区的西班牙语受众规模为4.29亿,美国的西班牙语受众为6100万;2022年,特莱维萨集团(Televisa)和美国优视公司(Univision)实现了合并,将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流媒体业务整合为一个西班牙内容平台,以此强化拓展美国西班牙语市场的力度。巴西环球集团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多媒体集团之一,拥有《O环球》(O Globo)和环球电视网(TV Globo)等,其中环球电视网是巴西最大的电视播出机构。


随着媒介变革深入推进,拉丁美洲传媒发展版图正在发生急剧变化。以巴西为例,传统报纸持续面临市场缩减的压力,销量最大的十家报纸在2022年的发行量下滑了1.4%;巴西里约热内卢州历史最悠久的报纸是O Fluminense日报,创办于1878年,2022年3月停止发行。目前,电视、网络视频和社交媒体居于主导地位。截至2022年底,拉丁美洲付费电视业务和网络视频业务的付费订户规模为1.7975亿,营业收入规模为205亿美元。就营业收入比例而言,传统付费电视业务和网络视频业务分别为64.5%和31.6%;根据预测,2028年两者的比例预计分别为46.9%和43.6%。该地区网络视频点播业务(SVOD)的付费订户规模为1.25亿;电视家庭规模为1.469亿,其中5500万家庭购买了付费电视业务,渗透率为37%。就传统付费电视业的渠道而言,有线电视是传统付费电视业务的主要业务形态,2022年底的订户规模为2800万。卫星电视位居第二,约为1400万。IPTV位居第三,约为1000万。


在新兴媒体业务发展方面,拉丁美洲网络电视业务的营业收入在2023年预计为70亿美元,到2029年预计增至170亿美元。2023年,订阅型网络电视业务(SVOD)的营业收入预计为28亿美元,而广告型网络电视业务(AVOD)的营业收入预计为35亿美元。拉丁美洲的新兴媒体业务发展面临着美国同行的巨大竞争压力,美国网络电视、社交媒体平台等在拉丁美洲已建立了显著竞争优势。与此同时,拉丁美洲国家传媒公司也在着力打造本土的新兴媒体平台。例如,阿根廷电信公司(Telecom Argentina)推出了网络电视业务“流动”(Flow),巴西环球集团(Rede Globo)推出的“环球播映”(GloboPlay),墨西哥特来维萨集团(Televisa)推出了“威克斯”(ViX)和“威克斯+”(ViX+),克莱欧公司推出了“克莱欧视频”(Claro Video),动感星公司提供“动感星播放”(Movistar Play),等等。在拉丁美洲本土的网络电视业务中,巴西环球集团、墨西哥特来维萨集团和阿根廷电信公司的表现较为突出。巴西环球集团在2016年1月推出“环球播映”网络电视平台,主要播出环球集团自有影视资源,该平台在2029年的营业收入有望达到16亿美元,其中订阅型网络电视业务(SVOD)的营业收入预计为6亿美元,而广告型网络电视业务(AVOD)的营业收入预计为10亿美元。墨西哥特来维萨集团于2022年在美国、墨西哥以及多个西班牙语国家推出了网络视频业务“威克斯”和“威克斯+”,其中“威克斯”是广告型网络视频业务(AVOD),“威克斯+”是订阅型网络视频业务(SVOD)。阿根廷电信公司在2016年10月推出网络电视业务“流动”,该公司隶属于阿根廷号角集团(Grupo Clarin)。另外,拉丁美洲电商公司美客多(Mercado Libre)在2023年推出了广告型网络视频平台“美客多播映”(Mercado Play),已经进入阿根廷、智利和墨西哥。下一步,该业务将拓展至巴西、哥伦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乌拉圭。美客多作为拉丁美洲主要电商平台,月均用户规模达到了9600万,这为“美客多播映”平台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就国家而言,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的传媒综合实力在拉丁美洲传媒领域相对较强。巴西是拉丁美洲地区广告营业收入规模最大的国家,2022年达到140亿美元,在整个拉丁美洲广告营业收入总额中所占份额达到了44%。在网络视频业务领域,巴西和墨西哥在拉丁美洲地区居于前列,2022年的订户规模分别为5150万和3360万,两个国家中订阅了4个或以上网络视频业务的家庭比例分别为38%和36%。



二、拉丁美洲传媒监管政策



在传媒监管方面,拉丁美洲国家的传媒政策比较多元。本文重点关注拉丁美洲国家关于境外公司参与其传媒业务的相关监管法规和政策。


拉丁美洲部分国家对电视节目引进和外资准入等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而大多数国家奉行文化保护政策,着力保护本国的文化和电视业。墨西哥和委内瑞拉禁止外国公民和外资机构持有电视播出执照,也禁止拥有电视台。根据乌拉圭的相关法规,境外公司如果要在乌拉圭运营直播卫星电视(DTH)业务,必须通过当地的公司。拉丁美洲另外一些国家则设定了外国公民或外资机构在电视台中的持股比例,阿根廷将持股上限设定为40%,巴西为30%,哥伦比亚为40%。智利则对外国公民和外资机构进入广电领域没有设置任何法规政策限制。根据厄瓜多尔法律,外国公司在传媒公司中的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25%。另外,即使一些国家对外资进入媒体机构有所限制,但如果媒体机构是上市公司,外国资本还是能通过股票交易等方式进入,而不被视为直接拥有,仅是一种“中性的投资”。


在内容播出方面,由于毗邻世界上传媒业最为发达的美国,拉丁美洲电视、网络、电影院等都曾长期充斥着美国内容。为了避免成为美国的文化殖民地,拉丁美洲国家相继出台了相关法规。1969年7月,墨西哥政府颁布了“12.5%法”,也就是政府要求全国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必须提供12.5%的播出时间,用来播放政府提供的教育、文化、娱乐和宣传报道节目。委内瑞拉为了对抗美国文化和传媒影响,在2011年规定有线电视频道中播出的内容最少有70%是由本国制作的。


在“封堵”的同时,拉丁美洲国家也积极吸引外国投资以发展本地区传媒业。一些拉丁美洲国家通过立法来营造开放的内容投资环境,吸引外国传媒公司参与拉美影视制作和发行。2002年巴西修订了此前颁布的《视听法案》,以更有力的税费减免政策激励国外电影公司投资。此举效果立竿见影,仅仅一年之后,华纳、福克斯及哥伦比亚公司均参与发行了观影人数超过百万的巴西电影。


在新兴媒体业务的监管方面,一些拉丁美洲国家纷纷出台新规。笔者2023年在巴西调研时从当地运营商了解到,巴西政府对于传统付费电视业务和网络视频业务的监管政策相去甚远,例如,传统付费电视业务需要遵守“必须转播”(must carry)原则,即必须无条件转播政府指定的频道;而网络视频业务则无需遵守这一要求。另外,与传统媒体监管重点有所不同,新兴媒体业务的监管重点是完善税收征缴等方面。网络电视具有跨国运营的特点,网络电视业务的运营商可能位于境外,但用户或消费者却在境内,许多境外运营商因此轻松躲避了税收。对此,哥伦比亚政府在2017年初颁布相关法规,对网络电视运营商进行征税,包括国内和境外的网络电视运营商。根据该法,银行在处理网络电视业务的缴费业务时,无论用户是通过信用卡、预付卡、转账或其他方式付款,银行要负责代为征收增值税的税款,税率为17%。换而言之,哥伦比亚政府通过银行解决了跨境征税难题,将征税环节前置到了用户,而非锁定在运营商。阿根廷在2021年出台新规,对运营网络视频业务的外国公司征收额外税收。巴西在2022年11月宣布,计划对那些基于IP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收税。


(作者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传播规划局处长、高级编辑、博士,注释此处从略,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