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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电局:浙产电视剧播出前核查演员片酬

2021-05-1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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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电局:浙产电视剧播出前核查演员片酬


传媒内参导读:近日,浙江广电局多举措推动电视剧片酬管理,包括建立“一剧一承诺”制度,对已备案公示剧目,组织制作方主要负责人学习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对典型片酬案例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浙产电视剧在播出前,均提醒播出机构对演员片酬作进一步核查,确保片酬合法合规等。


来源:传媒内参—主编温静

综合自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央视新闻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5月13日消息,浙江广电局多举措推动电视剧片酬管理。


一是做好学习宣传。重新组织播出机构学习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清片酬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一剧一承诺”制度,对已备案公示剧目,组织制作方主要负责人学习规定并作出书面承诺。


三是抓好警示教育。利用电视剧内容创作生产、管理等学习培训机会,对典型片酬案例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


四是提醒播出平台。浙产电视剧在播出前,均提醒播出机构对演员片酬作进一步核查,确保片酬合法合规。


五是抓好跟踪服务全方位做好电视剧创作生产跟踪服务,通过先期预审、现场探班、上门服务等方式,实现从创作、生产、内容审查到播出等全要素服务与核查。




前段时间,据央视新闻报道,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


4月29日,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广电局对电视剧《倩女幽魂》制作机构涉嫌违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关规定启动调查,同时要求北京市广电局、上海市广电局等配合税务部门对有关公司和郑爽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如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国家广电总局表示,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4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表示:支持并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依法调查处理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偷逃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上海市税务机关4月初依法受理了群众关于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的举报,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其间已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对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涉嫌偷逃税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切实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紧接着,国家电影局发文强调:广大电影工作者要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行为。




国家电影局表示,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参演电视剧《倩女幽魂》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大电影从业人员要以此为戒,继续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促进我国影视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落实有关严格片酬和合同管理、规范纳税方式和税收管理等要求,依法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发挥电影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等的作用,加强行业引导,强化行业自律。


广大电影工作者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追求德艺双馨,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自觉抵制“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用好的电影作品回报观众。